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以来屿科配资,革命纪律就被视为至关重要的核心要素,并要求全体军人严格遵守。严格的纪律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与其他旧军队的根本区别之一,也是实现革命胜利的重要保障之一。伟大的毛主席早在革命初期便深刻认识到,人民军队的强大和胜利离不开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为此,毛主席不断强调军队的行为规范。
1927年9月,毛主席在秋收起义后,带领部队向井冈山进军。在行军途中,部队途经一个村庄,恰逢当地群众正在收红薯。不少士兵因纪律松懈,偷偷地挖起了红薯来吃。这虽然看似不是什么大事,但毛主席却认为这件事无形中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违背了军队的纪律。为此,毛主席下定决心要加强部队的纪律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到了1927年10月24日,毛主席率领部队在江西茨坪镇的荆竹山下休整,专门站在一块叫“雷打石”的地方,向部队宣布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并作了三条重要指示:“第一、行军必须听从指挥;第二、严禁侵占群众任何财物,甚至一个红薯都不能拿;第三、打土豪获得的财物必须归公。” 这三条纪律规定被称为“三大纪律”,成为人民军队建设的开端。
展开剩余78%到了1928年1月4日,工农革命军攻占了遂川县,开始展开广泛的宣传工作。在此过程中,又出现了部分战士将商贩货物没收、盗取药店秤砣等不当行为,导致民众的不满。有的地区甚至因为害怕红军而逃入深山。毛主席得知此事后,便进一步加强纪律要求。于是,1928年1月25日,毛主席在遂川县李家坪向部队宣布了更为细致的“六项注意”:包括保持言语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归还、损坏物品要赔偿等要求。毛主席还亲自用一种生动形象的比喻解释道:“即使打破了一个旧缸,赔上新缸,新缸比旧缸差,但总比不赔要好。”这些细则的实施,使得人民军队的纪律性和群众关系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长征期间,中央红军经历了无数次的生死考验,队伍损失惨重,走过的每一寸土地都需要人民群众的帮助。即便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红军依旧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做到“借东西要还”。1935年,蒋介石向刘湘、潘文华发出的密电中提到:“红军经过川南时,从未骚扰过百姓。即使因饥饿挖土萝卜,他们每挖一个,都会放上一枚铜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民党军队在追击红军时,屡屡发生抢掠百姓财物的行为。
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大纪律六项注意”逐渐被丰富和完善,到了解放战争前夕,已经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47年10月10日,为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毛主席亲自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又称“双十训令”),对部队纪律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该训令明确了“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涵盖了从言行举止到生活细节等各个方面,对全军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红军队伍中的大多数成员来自贫苦百姓,因此每当部队陷入困境时,借钱借物便成了常有的事。由于种种原因,红军队伍常常东征西讨,未能及时归还借款。2015年,湖北孝昌县金盆村的杨明荣发现了他祖父杨长银在1930年借款给红军时留下的借条。这张历经85年的借条,成为了红军纪律的象征。
在这张借条上,写明了红军向杨长银借款的细节:“因我们红军现在扩大武装经济,特向杨长银先生借大洋四百元。”借款金额虽不算庞大,但在当时却是笔不小的款项。为了确保这笔借款的合法性,红军的队长涂杏还在借条上盖上了印章。让人动容的是,尽管这笔款项未能及时归还,但杨长银始终坚信红军会如约履行承诺,将借款归还给他。
杨长银的儿子杨文顺多年后,仍旧保存着这张借条。他回忆道,父亲临终时依然挂念这笔借款。他自己也深知,尽管这笔款项长期未能归还,但红军的纪律一直让他们深感敬重。最终,借条所涉及的400块大洋,经过政府评估后,被换算为相当于2015年人民币4万元。这笔款项归还的故事,体现了红军对纪律的坚守,也为这段历史增添了一份温暖和感人的色彩。
这一历史事件让我们感受到,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红军始终秉持着“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的纪律要求。这不仅仅是一张借条的故事,而是一段铭刻在人民军队纪律之中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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